药物性肝损伤治疗原则
药物性肝损伤是由于使用了具有肝毒性的药物所造成的肝脏病变,临床可以表现为急性肝炎的症状,也可以表现为慢性肝炎的特征。
药物性肝损伤的症状:
1、临床表现酷似急性病毒性肝炎,常有发热、乏力、纳差、黄疸和血清转氨酶升高,ALP和白蛋白受影响较小,高胆红素血症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与肝损严重度相关。病情较轻者,停药后短期能恢复,重者发生肝衰竭,出现进行性黄疸、出血倾向和肝性脑病,常发生死亡。
2、药物引起的慢性肝炎与自身免疫慢性肝炎的临床表现相似,可以轻到无症状,而重到发生伴肝性脑病的肝衰竭。生化表现与慢性病毒性肝炎相同,有血清转氨酶、G-GT的升高,进展型导致肝硬化伴低蛋白血症及凝血功能障碍。
3、如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皮肤、巩膜黄染等。
4、可伴有不同程度的发热、皮疹、皮肤瘙痒等。
本病病因一般与代谢异常、线粒体损伤、免疫损伤、遗传等因素有关。
治疗原则包括立即停用有关或可疑药物、促进致肝损药物清除和应用解毒剂、应用肝细胞保护剂、治疗肝功能衰竭。
1、立即停药:一旦确诊或怀疑与药有关,应立即停用一切可疑的损肝药物,多数病例在停药后能恢复。
2、注意休息,对重症患者应绝对卧床休息。
3、补充足量热量、足量的蛋白质、多种维生素如维生素C、E、B等以利肝细胞修复和再生。
一般来说,急性药物性肝损害如能及时诊断、及时停药,预后多数良好。经适当治疗后,大多数于1~3个月内肝功能逐渐恢复正常。少数发生急性重型肝炎、急性脂肪肝者,需人工肝支持或肝移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