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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一康医院妇科

提问时间:2020-03-13
医生回复
  • 赵宇
    赵宇 副主任医师
    三甲齐齐哈尔中医院 中医科

    病情分析:一: 检查时间 1、 三个月(12周)内进行第一次检查; 2、 13-27周每四周检查一次; 3 、28-35周每两周检查一次; 4 、36周-分娩前每一周检查一次.意见建议:二: 检查项目 1、 12周(三个月)左右做第一次孕期检查. 2、 13-16周 第二次产检: 唐氏症筛查 3、17-20周 第三次产检  4、 21-24周 第四次产检 妊娠糖尿病筛查  5、 25-28周 第五次产检 乙型肝炎抗原 梅毒血清试验 6、 29-32周 第六次产检 下肢水肿 子痫前症的发生 预防早产  7、 33-35周 第七次产检 超声波(B 超)检查 评估胎儿体重  8、 36周 第八次产检 为生产事宜做准备 减少AA次 9、 37周 第九次产检 注意胎动 10、 38-42周 第十次 产检 胎位固定 胎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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