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5月全喉切除喉癌患者,术后没有进行放化疗.09年5月造瘘口下缘复发,行切除术后进行放化疗.方案为紫杉醇加顺铂三天静脉滴注,28天一个疗程,计划6个疗程.现在已经完成4个疗程,期间同时进行并完成了30次放疗.目前我的化验指标显示可以继续进行化疗,自我感觉也可以.请问后两次的化疗是否有必要将紫杉醇加顺铂3天静脉滴注改为5天静脉滴注用药是可以的,建议继续进行抗癌治疗,同时注意平时的护理有必要将紫杉醇加顺铂3天静脉滴注改为5天静脉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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