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药物治疗后,如果甲亢症状缓解或血甲状腺激素水平恢复正常,可以每2~4周减量一次,待症状完全消除,甲状腺肿大、突眼等体征明显好转,才能减至最小量维持治疗。
在完全停药前,如有必要,还可将维持量再减半。患者最好定期去医院复查,了解药物的疗效或副作用,除非有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一般不宜擅自中断治疗。
如果怕热、多汗、多食等症状缓解而甲状腺肿大或突眼体征反而恶化,可在医生指导下,酌情减少抗甲状腺药物的服用量,并加用“左旋甲状腺素片”或“干甲状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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