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权威问答 > 过敏性鼻炎引发的哮喘可以再怀孕吗?并且剖腹产术后4年
患者提问

过敏性鼻炎引发的哮喘可以再怀孕吗?并且剖腹产术后4年

提问时间:2020-06-02
医生回复
  • 宋广斌
    宋广斌 副主任医师
    三甲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耳鼻喉科

    患有哮喘的孕妇中约有23%在妊娠时症状加重或复发,这就称为“妊娠性哮喘。怀孕期间,随着子宫增大、横隔升高,胸廓横径增大,使呼气贮备量和功能残气量降低,潮气容积增加,也可增加氧耗,但由于隔肌活动度和胸壁肌群没有受到影响,所以这种机械因素尚不致加重哮喘发作,却加重哮喘发作时的低氧血症;

    妇女怀孕后内分泌系统发生复杂的生理变化,其中孕激素、雌激素的增加可以影响气造平滑肌的紧张度,从而参与哮喘发病的调节,特别是孕妇体内前列腺素F的增多,而前列腺素F2a对气道平滑肌有强大的收编作用,而哮喘病人又对前列腺素F2a较敏感,易造成哮喘发作。

    患有哮喘的妇女怀孕后必须积极妥善地采取措施防治哮喘的发作,可采取以下方法。预防:哮喘妇女怀孕后应尽可能避免促发哮喘的因素,例如花粉、灰尘、煤烟味、香料、冷空气和宠物等,禁止吸烟和避免被动吸烟,避免精神紧张,防止呼吸道感染。

    积极治疗“潜在”性疾病。订褥和枕头需外套不透气的套子,每周用60℃的水洗涤床被,室内湿度保持低于50%。在使用吸尘器吸尘时应戴上口罩。

    此外,在空气中过敏原浓度增高的季节里应避免中午外出。对于一些长期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哮喘孕妇不应突然停药,因为至今尚未发现吸入糖皮质激素对孕妇和胎儿有特殊影响。

    轻、中度哮喘患者在已知怀孕或准备怀孕时,可改用吸入色甘酸钠,无致畸作用,对孕妇也无不良影响,是妊娠性哮喘首选的预防药品。

    观察:对哮喘孕妇和胎儿都需要用适当的检查方法以观察病情的变化。孕妇每时定期用峰速仪测量最大呼气流速,一直应用到分娩前,这是因为最大呼气流速可间接估计气道高反应性和气道过敏性炎症,不仅如此,在孕妇出现胸闷、气急症状时还可以作为鉴别诊断的客观依据之一,以便及早发现胎儿缺氧的情况;

    还有一些孕妇哮喘的表现虽然不明显,但最大呼气流速已有下降,这时提示胎儿供氧不足,已存在潜在性危险,需要立即进行合理的治疗。

    此外,对胎儿也要定期监测,除观察胎心和胎动外,必要时还要进行电子胎心监测。药物治疗:要根据孕妇哮喘发作时的国重程度选择适当的药物

Copyright © 2026 51zyz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18588号-7 联系我们:3822031469@qq.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5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