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会有皮肤瘙痒的症状,孕期发生无皮肤损伤的瘙痒,约80%在30周后出现,有的甚至更早。瘙痒程度不一,常呈持续性,白昼轻,夜间加剧。
瘙痒一般先从手掌和脚掌开始,然后逐渐向肢体近端延伸,甚至可发展到面部,但极少侵及黏膜。这种瘙痒症状平均约3周,亦有达数月者,于分娩后数小时或数日内迅速缓解、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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