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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提问

b超做多了,对胎儿有没有害?

提问时间:2020-02-21
医生回复
  • 顾金萍
    顾金萍 主治医师
    三甲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产科

    病情分析: 你好,孕期做b超最好不要超过3次。这三次分别是:怀孕早期,意见建议:除了妇科的常规检查之外,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的妊娠是否正常。

    例如宫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而在子宫腔外探到异常的回声,结合其他的临床表现就可以诊断子宫外孕。所以一般提倡于怀孕早期通过做b超明确是否是宫内正常妊娠或双胎、葡萄胎等。

    怀孕中期,大约在闭经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以确定胎儿有无畸形和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因为如果这时发现胎儿不正常,在闭经20周以内中止妊娠,是比较适宜的。

    怀孕晚期,即闭经36周以后,做b超可以明确羊水多少以及胎盘的功能。羊水过多或过少,以及胎盘钙化或功能不良,都不应再继续妊娠。

    必要时需进行剖腹产。可见,在整个怀孕期间,早、中、晚期各进行一次b超检查是必要的。然而有些人对做b超的目的不明确,为了弄清楚孩子的性别,不惜到多家医院反复进行b超检查。

    这对母婴均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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