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营养学会建议孕期饮食中碘摄入量由正常妇女每天150tt9增至75F9,2000年中国营养学会推荐孕妇每天碘供给量为200F9。
指导意见碘的缺乏者可导致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呆小病,所以必须每天摄入一定量的碘。一般人群每日食用合格的碘盐已完全能满足其生长的需要,没有必要再补充其他各种含碘强化食品。
3个月之前不用补碘,孕妇在3个月之后对碘的需求增加,在这期间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在食用,食用过多地碘对胎儿会引发甲状腺机能亢进等疾病,影响胎儿正常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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