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药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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