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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提问

大夫;脸部,脖子,耳朵前后都被指甲抓伤

大夫您好;脸部,脖子,耳朵前后都被指甲抓伤,可以说是脸部没有一块好的,鉴定能构成轻伤吗
提问时间:2020-05-08
医生回复
  • 韦方丽
    韦方丽 副主任医师
    三甲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皮肤性病科

    面部被手抓伤不构成轻伤,构成疤痕导致毁容可以一般是轻微伤,手抓的一般够不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

    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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