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分级有几个专家提出,Botterell(1956)分Ⅰ~Ⅳ级,以神志障碍程度、有无神经体征和颅内血肿为准;
Hunt和Hess(1968)也提出以神志障碍程度、脑膜刺激征、神经功能缺损以及有无系统疾病和血管痉挛为准。Lougheed和Marshall(1973)修改Botterell的分级,增加了0级和Ⅴ级,并对0~Ⅲ级者附加a或b标志,以表示无或有神经功能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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