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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提问

两个人离婚了,一个女孩判给男方,男方不问事情,现在女方抚养,请教问题?

条件:1,一个女孩判给男方,男方不问事情(什么费用也不支付),女方心疼孩子,从小一直养到现在8岁了。2,男方现在又找了另一个女人结婚生的小孩。3,现在也联系不到男方了。人家现在是另一家三口子了。问题:女方现在想把小孩的名字更改为随女方姓,可以吗?应该从哪里抓手,谢谢!
提问时间:2020-06-03
医生回复
  • 董孟
    董孟 主治医师
    三甲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儿内科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你可以拿你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还有你和孩子他爸爸的离婚证到当地派出所说明原因,民警都会为你办理的,不懂的话可以到派出所问问。

    如果孩子成年了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如果孩子没有成年则需要征求孩子父亲的意见。如果夫妻离婚,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如果双方未经协调或协商未达成一致,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孩子尚未成年,父母离异,孩子要更名,除了递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外,必须有父亲同意其变更姓名的书面证明。即使您和孩子的父亲离婚了,在法律上孩子和他父亲也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

    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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