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时间及项目一般产前检查 怀孕七个月﹝28周﹞以前,每四周一次 怀孕八到九个月﹝2935周,每二周一次 怀孕第十个月﹝36周﹞以后,每一周一次。
医学会建议之产检时间表 周 数检查项目 第6周 验孕、验血 第8周 回诊,看结果;必要时进一步检查 第12周 例行产检 第16周 母血筛检唐氏症或接受羊膜穿刺 第20周 胎儿超音波筛检 第24周 糖尿病筛检 第28周 例行产检 第30周 例行产检 第32周 例行产检 第34周 胎儿生长超音波评估,验血 第36周 例行产检 第37周 例行产检 第38周 例行产检 第39周 例行产检 第40周 例行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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