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
1、最佳服用量:孕前一个月开始,到哺乳期结束。(注意:预产期前半个月停止,从产后半月恢复服用知道哺乳期结束。
2、一般服用量:从妊娠3个月开始,服到预产期前半个月;哺乳产妇从产后半月开始,到哺乳期结束。
3、经济服用量:孕期服用三个月(孕中期、孕晚期);哺乳期服用三个月以上。
Copyright © 2026 51zyz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18588号-7 联系我们:3822031469@qq.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5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