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治疗总的原则是按不同的病因确定治疗方案,在未能明确诊断时,应积极的给予抗休克等治疗。患者绝对卧位休息,禁食或低渣饮食,必要时给予镇静剂。经静脉或肌肉途径给予止血剂。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血压、脉搏、尿量。注意腹部情况,记录黑便或便血次数、数量,定期复查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红细胞比容、尿常规、血尿素氮、肌酐、电解质、肝功能等。
2、手术治疗在出血原因和出血部位不明确的情况下,不主张盲目行剖腹探查,若有下列情况时可考虑剖腹探查术:①活动性仍有大出血并出现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不允许做TCR-BCS、动脉造影或其他检查;②上述检查未发现出血部位,但出血仍在持续;③反复类似的严重出血。术中应全面仔细探查,消化道应全程仔细触摸,并将肠道提出,结合在灯光下透照,有时可发现小肠肿瘤或其他病变。如果仍未发现病变(约占1/3),可采用经肛门和(或)经肠造口导入术中内镜检查。由内镜专科医生进行,手术医生协助导引进镜、并可转动肠管,展平粘膜皱襞,使内镜医生获得清晰视野,有利于发现小而隐蔽的出血病灶。同时,手术医生通过内镜透照,有时亦可从浆膜面发现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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