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权威问答 > 关于肝炎患者就业的政策?
患者提问

关于肝炎患者就业的政策?

只需在此输入您的问题,例如:紫外线过敏怎么办?并点击“提问
提问时间:2020-08-10
医生回复
  • 李敏然
    李敏然 副主任医师
    三甲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感染科

    国家的政策上是不能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现实各企业具体操作中,有所不同,一般大公司和公务员可以录用,小型及私营,民营企业一般不考虑录用.至于乙肝患者,原则上不能就业,需要配合医疗机构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Copyright © 2025 51zyz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18588号-7 联系我们:3822031469@qq.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5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