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3.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4.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灌洗器用前用后必须洗净,并在清洁处保存。
7.禁止与他人合用灌洗器,防止交叉感染。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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