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案件的被告还提出,住院病历上记载患者系“治愈”出院,不应再有后续医疗费.但实际上不少医生在出院证医嘱上又注明“注意休息,加强药物治疗,定期复查,不适随诊”,因此,支付部分后续治疗费是合理的.在赔偿义务人支付了残疾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后,当受害人身体得到康复时,是否应当退回相应的残疾赔偿金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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