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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提问

离婚后的孩子抚养以及能否返还适当彩礼?

2008年10月结婚,2009年4月生双胞胎儿子后因为家庭矛盾多次分居,2010年8月女方离家出走,音信全无,至今回来后提出离婚。因为她从生完孩子后只带过大儿子一段时间,小儿子一直由我母亲抚养,现在我想不给她孩子。我们结婚时的彩礼6万6千元,女方返还2万元做陪嫁买了家具,我给女方买首饰8千元。大概情况就是这样,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0-03-09
医生回复
  • 顾金萍
    顾金萍 主治医师
    三甲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产科

    因为是女方有错一方,所以彩礼必须得还的,而且你可以起诉女方遗弃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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