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临床上可根据癫痫发作类型选用抗癫痫药物,一般应于发作完全控制后,如无不良反应再继续服用3~5年,可考虑停药。
目前主张用一种药物,确认单药治疗失败后,方可加用第2种药物。如失神发作或肌阵挛发作无法用单药控制者,可合用乙琥胺和丙戊酸钠,或其一加用苯二氮类可有效。
对混合型癫痫可以根据发作类型联合用药,但以不超过3种药物为宜。用药宜从小剂量开始,然后逐渐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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