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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提问

66岁患者做胃镜不幸死亡,医院有何责任

以前有肺心病,做胃镜前几天有饮水呛咳,吞咽困难3天,声音嘶哑1天。
提问时间:2020-02-22
医生回复
  • 韩晓
    韩晓 主治医师
    三甲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消化内科

    你好!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你说的症状你要注意医院有没有违反这三种情况,是不是医务人员,是不是在医疗活动中,是不是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

    如果都没有,属于医疗意外。是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体质的特殊性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行为。

    在医疗意外的情况下,因为损害后果是患者自身体质原因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而突发的,而医务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对可能产生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根本不可能预料到,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因此,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损害,医疗机构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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