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指导意见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实施条例,允许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
所以说,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也是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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