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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提问

咨询:精神病患者可否开诊所?

我朋友五年前患精神分裂症,后在家休养,今已大有好转,已能够正常生活,能从事体力劳动,目前生活状态稳定,不过每天还是服用一颗安定;我这个朋友以前也是个医生,临床专业本科毕业的,看他的病家里花了不少钱,请问医生:目前有没有判断精神病患者是否康复的标准?我这个朋友他目前是否可以自己开个诊所、药店之类的,挣些收入维持生计?国家有无相关政策上的限制?谢谢。
提问时间:2020-02-09
医生回复
  • 阎加民
    阎加民 主任医师
    三甲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心理精神科

    心理分析:精神分裂症属于多病因慢性病,患者病前多存在遗传易感素质和人格基础,而且存在危险因素的个人成长史与生活史,患者可能急性疾病或潜隐发病,患者出现感知、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方面的系统损害。

    心理指导:精神分裂症有较高的复发风险,很多时候只是临床治愈,可残留精神症状,因此存在很大的不可控因素,而从事医疗活动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因此,即使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条款,也应该回避这种高风险的活动,可以考虑从事其他职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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