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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概述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是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后发展的合成农药,一般品种的毒性较有机磷农药低,其中涕灭威毒性剧烈且耐碱,生产或使用不当,误服或口服自杀可导致中毒,毒性作用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相似,可致体内胆碱酯酶活性下降而引起的以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常见的品种有萘基氨基甲酸酯类(西维因),苯基氨基甲酸酯类(叶蝉散),杂环二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异索威),杂环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呋喃丹)等,由于本类农药在体内容易水解失活,故毒性较有机磷农药小,恢复也快。
病因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可经呼吸道,消化道侵入机体,也可经皮肤粘膜缓慢吸收,主要分布在肝,肾,脂肪和肌肉组织中,在体内代谢迅速,经水解,氧化和结合等代谢产物随尿排出,24小时一般可排出摄入量的70%~80%。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毒作用机理与有机磷农药相似,主要是抑制胆碱酯酶活性,使酶活性中心丝氨酸的羟基被氨基甲酰化,因而失去酶对乙酰胆碱的水解能力,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不需经代谢活化,即可直接与胆碱酯酶形成疏松的复合体,由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与胆碱酯酶结合是可逆的,且在机体内很快被水解,胆碱酯酶活性较易恢复,故其毒性作用较有机磷农药中毒为轻。
检查
与轻度有机磷农药中毒相似,但一般较轻,以毒蕈碱样症状为明显,可出现头昏,头痛,乏力,恶心,呕吐,流涎,多汗及瞳孔缩小,血液胆碱酯酶活性轻度受抑制,因此一般病情较轻,病程较短,复原较快,大量经口中毒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脑水肿,昏迷和呼吸抑制,中毒后不发生迟发性周围神经病。
诊断
一、轻度中毒,可出现头晕,头痛,乏力,视物模糊,全身麻木,多汗,面色苍白,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肌肉震颤等,脱离接触后一般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全血胆碱酶活性往往在70%以下。
二、重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1.肺水肿2昏迷脑水肿,全血胆碱酯酶一般在30%以下。
预防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西医治疗
急救措施:
1、发现农药中毒病人,应尽快使之脱离中毒环境,脱去沾上农药的衣服、鞋袜,并立即用清水反复冲洗全身,减少因皮肤污染而加重中毒。
2、误食而中毒的要进行催吐、洗胃和导泻。
3、快速送医院抢救。阿托品和胆碱脂酶复活剂(如解磷定、氯磷定等)是抢救有机磷农药的特效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用阿托品,严重者可加用肾上腺素。有机氯农药中毒应用碱性液(小苏打、肥皂水)冲洗,禁用油剂导泻。
治疗:
与轻度有机磷农药中毒相同。阿托品为治疗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首选药物,疗效极佳,能迅速控制由胆碱酯酶受抑制所引起的症状和体征,以采用常规用量 0.5~1mg口服或肌注为宜,不必应用过大剂量。由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在体内代谢迅速,胆碱酯酶活性恢复很快,肟类胆碱酯酶复能剂需要性不大;有些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如急性西维因中毒,使用肟类胆碱酯酶复能剂反会增强毒性和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影响阿托品治疗效果,故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一般不使用肟类胆碱酯酶复能剂治疗。如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和有机磷农药混合中毒,可先用阿托品,在中毒一段时间后,可酌情适量使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中医治疗
当前疾病暂无相关疗法。
(仅供参考,详细请询问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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