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眼压症是针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诊治过程中,经过数十年的临床实践经验逐步深入认识到的一种特殊现象。人们在临床工作中也不断证实了绝大多数明确诊断的青光眼患者都具有眼压升高的共同特征。高眼压症虽然发展缓慢,且较少引起视盘和视野损害,但毕竟具有与开角型青光眼共同的重要病理因素,即眼压升高。高眼压症比较一致的认识是指经过多次眼压测量(Goldmann压平眼压计),其双眼的眼压值均超过正常统计学眼压值的上限,房角正常,并且长期随访未发现有青光眼性视盘形态改变和(或)视野损害的一种状态。
发病原因:
高眼压症虽然发展缓慢且较少引起视盘和视野损害,但毕竟具有与开角型青光眼共同的重要病理因素,即眼压升高,那么哪些因素影响到高眼压?这些因素中又有哪些是高眼压症发展为青光眼的危险因素呢?
内分泌改变(25%):高眼压症患者女性较多且大多在40岁以上,提示可能与女性的内分泌的变化,尤其是闭经前期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有一定的关系。
高血压(15%):资料显示女性患者,血压升高与高眼压相关,血压升高与眼压升高的伴随现象解释,也与血管的自主神经功能自主调节障碍有关。
气候因素(10%):眼压与季节变化以及日间变化(往往早上较高)的联系多认为是与体内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周期性变化相关。
其他(10%):与高眼压相关全身因素还有种族(黑人较多见),身高,体重以及脉率,糖尿病和吸烟等,眼局部与高眼压相关的因素主要是深色虹膜(即虹膜色素浓厚),角膜厚度和近视眼,至于年龄因素在西方人的报道中眼压是随年龄增长而增加的,但日本和我国的流行病学资料显示眼压是随年龄增长而下降。
既往的研究资料提示年龄的增长,视盘的形态异常,眼压升高的程度,青光眼的家族史,心血管疾病以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等是高眼压症患者发生视神经损害和视野损害的危险因素,2002年Gordon等报道了高眼压症治疗研究(OHTS)小组的最新多中心随机研究,对1636位高眼压症患者进行为期平均72个月的随访观察,其设定的可能预示发展为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因素包括年龄,种族,性别,杯盘的垂直径和水平径比值,眼压,青光眼家族史,视野(Humphrey)指数,近视眼,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口服的钙离子通道阻断药或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药治疗,脑血管意外,糖尿病,偏头痛和角膜中央厚度等,结果显示在高眼压症的上述基线因素中年龄较大,杯盘比值较大(包括垂直径和水平径),眼压较高以及视野的模式偏差(PSD)较大,均为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发生的预示因素,而且较薄的中央角膜厚度是青光眼发生的最有力预示因素。
发病机制:
尽管高眼压发展缓慢,很少引起视盘凹陷和视野损害,但毕竟具有和开角型青光眼共同的重要病理生理背景――眼压升高,事实上,也确实有一部分高眼压者,最后转变为开角型青光眼,目前还没有一条明确的界限可以把高眼压和开角型青光眼区别开来,为了研究高眼压和开角型青光眼之间的内在联系,眼科医生们正致力于探索高眼压向开角型青光眼转化的预测性指标,高眼压其实是一种可疑青光眼,需要排除。
仅仅出现眼压的升高,经随访视盘及视野均无损害,高眼压的发展表现为缓慢而比较良性的过程,通过长期观察,绝大多数高眼压者眼压稳定甚至还有下降的趋势,这与开角型青光眼的缓慢进行而加重形成鲜明对照,视盘出血被认为是向开角型青光眼过渡的征兆,大多位于视盘的上下极,下极更为多见,应对高眼压者进行密切随访和观察。
由于高眼压症的临床情况比较复杂,而且确实部分高眼压症最终将发展为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因此,对高眼压症除了应定期随访观察外(定期复查眼压,视盘,视网膜神经纤维层和视野),对部分具有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危险因素或视野损害危险因素的高眼压症,近年来大多数学者均倾向于采取“保护性”的降眼压治疗,包括具有下列危险因素的高眼压症:
1.眼压≥4kPa(30mmHg)。
2.有阳性青光眼家族史。
3.对侧眼为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
4.高度近视。
5.视盘大凹陷。
6.伴随有可引起视盘低灌注的全身血流动力学和血液流变学异常,如糖尿病,高血压,脑血管卒中病史,周围血管痉挛,高黏血症等,“保护性”的局部降眼压治疗采用药物治疗,选择药物的原则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相同。
对轻度的高眼压症如眼压<4kPa(30mmHg),无伴随有可造成视野损害的危险因素者,目前倾向于定期随访观察,而暂不做治疗。
诊断
本病仅存在眼压不同程度的升高,而不出现视盘损害及视野缺损。高眼压症的诊断仅依靠单一眼压指标,但在测量眼压时应充分注意测量误差。高眼压症应注意与尚未出现视盘损害和视野缺损的早期POAG患者,更详细的检查视神经纤维和定期随访有助于鉴别诊断。
鉴别诊断
与其他类型青光眼相鉴别。
高眼压症西医治疗
(一)治疗
高眼压症的处理,最重要的是密切随访,主要是监测眼压、眼底视盘形态和视野的变化。如果眼压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如≥25mmHg),或眼压在继续升高,应每6个月检测1次眼底的视盘形态(最好是有定量分析)和阈值视野。如果伴有高危因素或随访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不利因素,可酌情给予药物治疗。但一般不主张激光或手术治疗,因为后二者带来的眼部损害将是不可逆转的。如果给予药物治疗,还要权衡利弊,选择适宜的降眼压药物,并且尽可能地将眼压降到正常统计学范围以内,或将基础眼压降低30%最为理想。
对高眼压症的处理,目前都倾向于严密观察而不是轻易给药治疗。眼压在2.79-3.33kPa之间,隔半年随访一次;眼压在3.46-4.0kPa之间,随访时间宜缩短为3个月。对高眼压患者进行普遍治疗,不仅无助于防止高眼压向青光眼转化,反而浪费了药物,甚或引起不必要的药物副反应。但对眼压经常在3.46kPa以上又同时具有危险因素的高眼压患者,应考虑给予药物治疗。可供选用的药物有1%匹鲁卡品、0.25%-0.5%噻吗洛尔、1%左旋肾上腺素。药物的选择以有效、方便、能耐受、无副反应为原则,通常不需联合用药。肾上腺素对年老伴有心血管功能障碍的患者应慎用。同时治疗其全身疾病。
(二)预后
根据Schwartz的观察,高眼压症有三种演变途径
①眼压逐渐降低,最后恢复正常,约占总数的20%。
②眼压保持不变,占67%。
③眼压继续升高占13%。如果发现眼压水平逐渐升高,视乳头杯盘比不断增大,双眼杯盘比变得不对称,视乳头边檐进行性变薄,形成切迹或出现视网膜神经纤维层缺损等情况,则意味着已向开角型青光眼转化。
高眼压症中医治疗
占无相关可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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