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妊娠问题比较复杂。从优生学的观点看,母亲怀孕期以不服任何药物为佳,但精神分裂症治疗的现实是:任何时期的停药都会使患者复发的概率大大增加,所以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目前处理这方面的问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如果病情不稳定不建议怀孕,如果病情稳定一段时间后可以考虑停药一段时间怀孕,然后根据病人的情况处理,如果怀孕期间病情一直稳定,则待胎儿出生后开始继续服药。
如果再早期就病情复发,建议终止妊娠。如果在妊娠晚期复发,则要根据病情。不服药难以控制病情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一些新型的抗精神病药物。
因为此时药物对胎儿的发育相对影响较小。至于药物对胎儿到底有多大的风险,目前尚无定论,因为从伦理学的角度不能做这样的临床研究。
所以医生很难为你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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