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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提问

小儿去年9月得了川崎病,经治疗于11月痊愈。医生嘱咐距发病半年和一年的时间要去医院复查,既然已痊愈。

小儿去年9月得了川崎病,经治疗于11月痊愈。医生嘱咐距发病半年和一年的时间要去医院复查,既然已痊愈,为何还要复查,难道还会复发?
提问时间:2020-02-19
医生回复
  • 赵宇
    赵宇 副主任医师
    三甲齐齐哈尔中医院 中医科

    川崎病又称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是以血管炎为中心的全身性脏器炎症如心脏、肾脏、消化道等,多发于4岁以下婴幼儿,近年来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取代了风湿热而成为儿童期重要的获得性心脏病。

    川崎病的病因至今未明,它所引起的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均不足虑,因为这都是一过性的。其严重危害是对心脏、血管的损害,是永久性的,发病率为13~20%,主要累及冠状动脉,表现为冠状动脉炎、冠状动脉扩张、冠状动脉瘤、冠状动脉栓塞等。

    冠状动脉是供应心肌的血管,出现血栓易引起心肌缺血,导致心绞痛及心肌梗塞的发生;一旦冠状动脉瘤不慎破裂,还会引发猝死。

    当然,除心脏症状外,还累及肾脏、消化道出现腹痛、腹泻,尿检还可发现白细胞及蛋白。因此病最好是彻底的治疗,定期复查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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