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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早期需进行哪些方面的检查去妇幼医院建个孕产本做相应的检查

怀孕早期需进行哪些方面的检查去妇幼医院建个孕产本,做相应的检查。
提问时间:20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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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金萍
    顾金萍 主治医师
    三甲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产科

    1)妊娠开始到第7个月:每月1次(2)妊娠8—9个月:每月2次(3)妊娠10个月时:710天1次。出外工作的人要严守这些次数的规定。

    如果有某种异常的预兆(流产或妊娠中毒症等),须增加受诊的次数。有些检查是不能忽略的。1.妊娠早期地中海贫血症的筛检。

    2.妊娠早期梅毒抗体检测,有则尽早治疗。3.妊娠早期病毒抗体检测:若没有麻疹抗体,则应避免在人多、空气混浊的公共场所出入,以免感染。

    4.在第14周时做阴道的子宫颈评估检查:对于曾有习惯性流产纪录的孕妇是必要的检查,可预知是否有必要采取措施避免早产。

    5.妊娠16周时做母体血清筛查:包括胎儿蛋白及游离乙型绒毛膜性腺刺激素的筛查,如有不正常的数据,应进一步确认。6.在1618周时行羊膜穿刺:7.18至23周胎儿形态外观、成长趋势及羊水量的评估检查:若检查出有重大胎儿畸形及缺陷,则应终止怀孕。

    8.妊娠24周至26周:施行常规糖尿病筛查。9.妊娠28周之后:怀疑有早产之虞的高危孕妇,包括多胞胎妊娠、羊水过多症、先前有流产记录者、红斑狼疮患者、糖尿病患者等等,都可在28周以后做早产预测检查,以及早防范。

    10.妊娠36周以后:应养成每日记录胎儿胎动善的习惯。若胎动减少,应尽快到医院检查。11.妊娠36周至38周:可以针对胎儿成长、养水量及脐动脉血流速波形图变化、对子宫、胎盘功能做出终期评估,以及早发现问题,将可减少围产期婴儿的发病率及死亡率。

    妇女怀孕后,就应该定期去医院做检查。也许有人会问,怀孩于又不是生病,为什么非要去医院做检查呢?怀孩子虽然不是生病,但一个妇女从怀上孩子到孩子的出生,其间要经过10个月(40周)的漫长过程。

    在这个妊娠过程中,孕妇和胎儿都将发生一系列的生理变化。如果遇到来自孕妇自身内部或者外来的有害因素,都可能使妊娠过程出现各种病理变化,造成孕产妇疾病或胎婴儿异常,如流产、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死胎与先天性畸形,严重者还可造成孕产妇或胎婴儿死亡。

    所以说,孕产妇在整个妊娠期内,应该而且必须要受到有效的监护和良好的保健。而产前定期检查则是孕期保健和监护的主要环节。

    通过产前检查,可以早期发现疾病,早期治疗,使孕妇安全渡过妊娠、分娩与产褥期,并获得一个健康的新生儿。例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若能早期发现,防治于最轻阶段,可望治愈;

    反之,一旦发展成子痫,则十分危险。再如,如果有产道异常或胎位不正等产科异常情况,有些就可以通过产前检查早期发现,及时纠正;

    一时不能纠正,也可尽早确定分娩处理方案,做好准备工作。另外,通过产前检查,还能使孕妇及时得到优生优育及自我保健指导,消除孕妇对妊娠分娩的不正确看法和不必要的顾虑,增强孕妇信心,减少孕期并发症,尽可能及早诊断和防治影响分娩和胎儿生长发育的异常情况,降低早产、死产、畸形、严重遗传病患儿的发生率,以达到提高民族素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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